狗日的腾讯,违法竟没人管!
在腾讯与360这场混战中,腾讯有多处涉嫌违法的行为。
第一个层面,根据相关的市场报告,腾讯公司在即时通讯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76.2%,根据相关规定,腾讯已处于该领域的支配
地位,而腾讯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强制交易性质非常突出,涉嫌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腾讯在要求用户删除360安全产品行为,就涉嫌滥用在IM市场的支配地位、打击无关领域。
第二个层面,在用户和腾讯之间。腾讯要求用户卸载360产品,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外,既然当初用户接受了腾讯的‘软件用户协议’,双方就已构成了法律关系,不管是不是付费用户,腾讯不可以单方面做出超出范围以外的事。只不过,QQ付费用户会获得的赔偿更多些,普通用户不予赔偿或者少赔些。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还是“疹腐”的不作为表现明显!反垄断法在国外的监管一直比较严格,上世纪90年代末微软和网景公司的浏览器大战曾轰动一时,最终结局也很惨烈,微软公司受到反垄断调查,网景公司则元气大伤。法庭认为微软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打压网景、苹果、Sun、Lotus等竞争对手,多年以来,欧盟反垄断监察机构不断地对微软的业务及产品进行审查,终于迫使微软同意取消Windows操作系统和IE浏览器的绑定。
反观国内,《反垄断法》自2008年7月1日施行以来,成功案例尚未出现。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究竟是保护的消费者还是别的什么?
据新浪网的民意调查,选择卸载QQ的占到了57%,选择卸载360的只占到23%,并不是我们不喜欢用QQ,而是反感腾讯这种滥用支
配地位的霸权主义思维!腾讯这条疯狗,这真是给我们的“疹腐”,“疹裆”的法制法治咬了狠狠的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