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思想、有创意的一篇作品,bigcock兄通过文学加工和艺术夸张的手法,将本来就极度荒唐、淫乱、黑暗的现实更加赤裸裸地呈现在诸位看官眼前。
在这个白日宣淫,州官放火的年代,在这个领导游龙戏凤能传为佳话,群众苦中作乐却视作淫秽的世界,big老兄显然是想的有些太多了,如果您再表现的这么不和谐的话,3楼楼长的重要职位肯定没法让你担任了,呵呵。
我想,在经过苦心经营,绞尽脑汁并最终成文的那一刻,big兄应该是怒极反笑吧?于是就有了文章结尾那看似荒诞,实则辛酸的疯人院。这一切,我能理解。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这痒痒肾州,何尝不是一座需要飞跃的疯人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