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绥中一小学原校长性侵女学生事件,引来广泛关注。
随着近些年来不断出现性侵事件,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让人痛心疾首!老师不应该是培育祖国花朵的吗?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是在摧残这些花朵?
根据2013年10月23日两高两部的有关意见,对未成年人犯强暴罪、猥亵罪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犯强暴罪、猥亵罪将依法从重处罚。
而在过去大部分这类事情发生后总会去掩盖去包庇犯罪者不相信被性侵者的说的话,往往都是去调解被害者?这么多事件发生难道我们没有反思吗?性侵两个字不光伤害的是受害者,还有社会,我们要重视性教育,而 每次一出事就说怎么保护孩子, 教会孩子自我保护只是小小的一个方面!希望希望国家能出一条严惩性侵犯的法律,例如古代的极刑存在是有道理的,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而不是出了事情以后才知道说要预防。
据悉,辽宁省绥中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在7月2日正式回应此事件,已对涉事学生、家长予以心理疏导,嫌疑人王某军已被刑拘,等待法律的审判!
点评:希望找真的能进行心理疏导的专业人士来做这件事情,让孩子的阴影尽量减小,否则名义上的心理疏导就变成在伤口上撒盐。对犯罪分子,处以严厉的制裁以警社风!
那么,你认为小学原校长性侵女学生 ,他该受到怎样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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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cailuntan 于 2019-7-14 19:56 编辑 ]